关于对龙湾区2021年4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进行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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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温龙政发〔2016〕48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温州市龙湾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龙民〔2016〕9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浙财社〔2019〕4号)精神,龙湾区2021年4月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2720人,发放补贴资金615912.50元,特在此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资料不真实等方面有不符合条件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调查核实。如不存在影响资助的问题,公示期满后,将按有关政策规定发放补助资金。 公示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8日 联系电话:0577-85600028、86356035 电子邮箱:lwqcanlian@126.com 受理地址:龙湾区状元街道前潘东路1号残疾人服务中心
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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