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办法的通知》(温残联〔2020〕28号)规定,现将2021年符合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市级用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1年8月24日——2021年8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577-86356035
温州市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24日
关于对2021年龙湾区区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