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龙湾区2021年11月份至2022年1月份残疾人之家运行补助经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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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残联,各残疾人之家: 根据《关于推进龙湾区“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温龙残〔2019〕36号)文件精神,现将龙湾区2021年11月份至2022年1月份残疾人之家补助经费发放至各街道,请及时发放给各残疾人之家,各残疾人之家必须按有关规定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状元街道 192495.41元 蒲州街道 156104.44元 瑶溪街道 126296.16元 永兴街道 232277.4元 海滨街道 33416.79元 永中街道 449151.26元 合 计 1189741.46元 附件:1、2021年11月份至2022年1月份残疾人之家运营经费补助金额明细表 2、2021年11月份至2022年1月份残疾人之家管理岗位补助金额明细表 温州市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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